2010年11月29日星期一

受傷選手

單車女將負傷奪銀,成為一時佳話,香港精神香港驕傲一堆「香港」字頭的讚美。這城中美事,卻教我不住聯想翩翩。

第一,單車英雌骨裂爆肺,心跳一度高達207,即時再戰,劇烈運動,其實我真是很好奇,這算不算太危險呢?平常人運動後脈搏百一百二,已是面紅氣喘,207,不到一秒心跳3下,實在難以想像。當然運動員心肺功能好,但好到哪個地埗?她是肯定在能力之內才堅持比賽,還是純粹拚命一博?

事實證明,黃蘊瑤應付得了。但如果,受傷選手中途捱不住再倒下;或者挺到完場然後倒下;又或者,沒有倒下,但傷勢加劇,影響日後職業生涯——我們還會封她「亞運第一英雄」嗎?還會說這是榜樣嗎?她會否反過給批評不自量力?或者,公眾還是會讚賞其體育精神,但若要換來嚴重傷患,至親日夜憂心,這又是否值得嘉獎的決定呢?

有此聯想,因為連日的大篇幅報道讓我想起了許多比賽中的「堅持者」,不放棄,結果,死了,換來的評價,天差地別。像月前芬蘭的桑拿比賽,鬥焗得耐,挺到最後的兩個爭金選手,一死一嚴重燒傷,誰會讚他們永不放棄?卻只慨嘆,怎麼死不認輸?他就是不知道強撐下去會死嘛,撐不住的那刻後悔了卻再沒機會了。還有許多競食比賽,年中也嚥死了不少人。當然這些地區小比賽,跟亞運規格無得比,但讀過這樣的新聞,有幾人會認為死傷者堅毅?

所以,給容易放棄的人,以黃蘊瑤為榜樣吧;但本來已夠鬥心的,不如學劉翔。我欣賞劉翔退賽的,像他站到那個位置,長期爭第一,爭破世界紀錄,還背負着十三億中國人的期望,要說一句退,其實不容易。在適當的時候說退,跟在艱難的時候說堅持,一樣需要勇敢呢。

2010年11月22日星期一

警署之門為誰開

有八十年歷史的灣仔警署要關閉了,即將變身「特色酒店」,第一個閃過的念頭,會不會保留一間「特色羈留室」,讓人一嘗鐵窗之夜?旅客check in,先到報案室「報案」;酒店職員就cos-play,模仿幾十年前的紀律部隊……

但其實作為一個小市民,就真的不想又一歷史建築給「活化」成酒店。

想起尖沙嘴水警基地變「1881」名牌商場高貴餐廳酒店,灣仔和昌大押變成高檔食肆,可遠觀而不可褻玩,它不用棟個牌「不准內進」,你已經不敢內進。大張旗鼓的宣傳把什麼幾級古蹟「成功活化」,對普羅百姓有什麼意思?就算這家「警署酒店」收費不貴,有幾多尋常人家會無啦啦有屋企唔去租一晚酒店看古蹟?或是,莫非會有一家酒店歡迎遊人白撞,四圍參觀?

近年「保育」是香港熱門詞彙,議員高官小市民搬個詞兒出來說一說,準該沒錯。但有一種說法,每次聽見,都很礙耳:

「我們要保育歷史文化,要保留自己的特色——千篇一律的城市景觀已不大吸引遊客。」

「香港要發展旅遊,一定要好好保育。」

「這城有古街,那城有老建築,彼邦有民族風俗……遊客就是愛看這些啦。」

文化歷史,因為能賣錢才值得保留嗎?如果遊客不愛看這些,那些警署押舖水警基地名人故居,就要給拆去嗎?我有想過,曾出此言的高官議員,會不會只是簡化了說話,他只是說保育對旅遊業有好處,並不是為了賺外幣才保育。無奈的是,再一次將古蹟改建成拒人千里的特色酒店,彷彿暗合了這樣的思路。

2010年11月14日星期日

瘋狂一家人



表姨甥女送我的童畫,真是很可愛。


唯一讓我哭笑不得的,就是畫中男女之間,貼了一張BB貼紙。

發現了,當然不出聲,因為我媽跟她的姊妹,這幾年最百講不厭的三件事,排名不分先後,就是:娶新抱,嫁女,抱孫。

可惜我棋差一著,小女孩外婆(即是我姨母)一早發現了BB貼紙,「佢話條線係代表拖住手,仲有個BB!」

其他姨媽聽見很高興,立即要求小女孩再畫,送給我的其他表兄弟姊妹……

* * *

這一年,在樓市開始熱但還未算最熱的日子,同輩紛紛遷入新居。這是階段和需要,不為其他。而我的這一班姨媽姑姐,也組成新居探訪團,輪流家訪。

我們就在客廳聊着。突然,表哥的媽拉住小女孩,「來!去跳吓表舅父張牀!等佢生番個好似你咁乖的小朋友。」幼承庭訓,家規都是不准在牀上蹦跳,小女孩立即害羞的縮在沙發上,「唔好呀……」

豈料,向來最含蓄最內斂最不苟言笑的小女孩外婆,竟也高興地彈起來,「去吧去吧,婆婆陪你去。」

我看着小女孩在大牀上跳吓跳吓,從拘謹到興奮;長輩們也看着小女孩跳吓跳吓,從雀躍到滿足。須知道,在此之前,她們已經鼓勵小女孩把「姨婆」喊作「姨婆奶奶」,祝願早日做奶奶也。真是瘋狂一家人。

不知道是否這個年紀/階段的婦人都是如此的願望,不過毫無保留毫不掩飾若此,大抵傲視同儕了。

2010年11月7日星期日

第一次live band show

萬聖節夜。如常練習。

我是討厭狂歡的,不論為歡而狂,或為狂而歡,都像沒靈魂的軀殼。平時練習至凌晨,這晚十一時多收隊,暗地高興,畢竟睡到日上三竿的我,已把一天裏餘下有陽光的時間都花在編譜和練習,額外偷閒,多好。

我本來的計劃是回家按兩粒掣交託洗衣機洗衫,然後攤在沙發看電視。不料執包袱之際,一個陌生男子箭步衝上來一手搭住隊友肩頭「XX Bar想要band你們現在有時間去嗎」……

我不是沒有想像過做live band表演,只是沒想過,原來你看人家好好的表演,背後可能是臨時拉伕。更沒想過自己的第一次on show,就是如此突如其來毫無準備。我甚至連自己的隊名也未知道。出發前本來說,就玩剛才練的幾首歌,夠撐一小時。可是臨場換呀換,又換成了另一批歌……

男人本來一直打算要給我的第一次band show捧場,不料事出突然。也好,這夜自評一塌糊塗,最好不要有認得我的觀眾。面對兩台陌生的電子琴,三幾分鐘之間就要摸熟操作隨即開始,我不知自己按錯了什麼掣,弄得其中一台太細聲,腳踏又不知哪個配哪個,加上曲目本來就不熟悉,一片混亂。

這真是好好的一課,不只是臨場經驗如何執生,更是如何面對「挫折」。老實的說(請不要介意我自我稱讚),彈彈琴表表演也有若干經驗,每一次都有素未謀面的陌生人慷慨地主動給我喜出望外的正面回應;所以當那向來算是有信心有把握的,也弄得一團糟,心理上真像是一個挫折。如今我把這一課好好上過了,該慶幸能在起步的時候有這樣的一次混亂,把失敗消化過去,以挫折的養分打底的成功,會更堅穩而厚道,心靈成熟,才有真正的成功。

2010年10月31日星期日

第一次夾band

通常聽人說,都是年少輕狂時開始/曾經組band。我想我是遲了足足一個十年。買完餸,袋住一抽廚房用品去band房,應該算是另一種前衛。

跟大部分香港孩子一樣,想當年,都是學古典鋼琴。後來過渡到流行鋼琴,還以為夾band跟流行鋼琴差不多,新手上路,感覺大有分別。

彈流行鋼琴,一人包辦,只需配好左手和弦,做好節奏底,執一執前奏間奏fill in的旋律,已經似模似樣。簡單來說,就是把讓人印象深刻的樂句彈出來,不大留意的細微部分,手指得十隻,自然是略去。

一隊人合作則是另一回事。首先,雙手活動範圍,從88個琴鍵任舞,收窄至高音那兩三個八度,避免跟其他樂器撞聲。更重要的是,節奏底有鼓手做了,低音和掃chord又有bass與結他各專其職——原來,平時算是手到拿來的節奏chord底,大部分時候都派不上用場;反之,平常給我略去的,卻要仔細執出來,比如一些特別聲效……

於是問題又來了。我在家用鋼琴練習,來到band房,是上下兩層的keyboard,可設定成不同聲音,一時彈上一時彈下,已夠手忙腳亂,還要按來按去轉聲,手腦眼耳協調大考驗。第一次練習的《頭髮亂了》和草蜢算容易掌握,第二次練習四大天王串燒歌,真是顧得彈又顧不得按掣,還要同時扭音量,真要唱一句「不知點算好」。

隊友都是職業樂手,很犀利的,未齊人等埋位,可以隨便交換樂器,bass手打鼓,結他手彈琴,一樣可以即興jam歌。見我手腳不協調,也醒我不少心得。瞥見牆上,貼着房租及夾band訓練班的價目表——老細兼 導師就是其中一個隊友,不收錢,有堂上,何止夫復何求,直情有賺呀我。

2010年10月25日星期一

欣賞幽默

上回提到P公司的寬頻服務。其實上網「趣事」,都不是第一次遇上。

早陣子給爸爸裝寬頻,師傅裝完線,測試,失敗。他便用自己的notebook測試,成功喎,便說,裝好了,要走了。

我都未上到網!

電腦是全新的,購買時已測試過上網。可是師傅堅持,一定是我電腦壞了才連線不成。便走了。

沒辦法,唯有把電腦山長水遠的托回家測試,一插線,得咗!根本無壞,便再致電網絡公司。「我們派同事來看看吧。」

「會不會又是上次的師傅?他說不懂整喎。」通常同區來來去去都是那幾個技術人員,當然要小心問清楚。

「不會!上次是安裝部同事,不懂整機的,今次是叫維修部來。」

* * *

到了約定那天——咦!又係你?

「係呀。」

「不是派維修部來嗎?」

「係呀,我咪係維修部囉。」

「你不是安裝部嗎?」

「係呀,我係安裝部㗎。」

「咁你又話你係維修部???」

「我係安裝及維修部吖嘛!」

我幾乎要倒在地上。這是100%真實對答。結果自然是上回的翻版,雖然我看出他曾努力過。

又再致電客戶熱線,明言再不成功就要cut了。「不可以的,師傅試過機,證明我們條線work,即是已完成安裝了。」

實在欣賞寫「對答指引」的偷換概念,不過,條線work有什麼用?又不是把貴公司的電腦送給我。負責提供上網服務的,始終沒能成功給我連線半次,怎能算是安裝好?

後來跟朋友談起,原來同類事件,幾乎三人行必有一前車。電訊商的無理事,易請難送,早已成為港人生活小常識。為了寡頭大公司,上百萬人集體提防自己的不小心。

動氣無用,唯有想一想那個「安裝及維修部」的幽默,哈,世界會變得很美。

2010年10月18日星期一

可惡的綑綁上網

關於網絡服務商的不平事,肯定是這代香港人的集體回憶。隨便找間茶餐廳,一人一故事都可以合輯成一本共鳴之書。

比如最近,要給新居裝寬頻,舊屋合約尚有三數個月才到期,遂致電預約搬線。

「哦,好簡單的,你搬了電話線未?先搬電話線,我們上來一插就得。」

先搬電話線?舊屋仲有人住啊。

「你這個plan,一定要連同電話線搬遷,不可只搬上網。」

吓?

實在想不通,會有如此不合情理的plan嗎?可是,我們通常都不夠心細如塵,只會在後來才知道自己曾同意過這麼一些不合理條款。

那麼要收搬遷費嗎?

「放心,免費無限次搬遷的。」

搬電話線呢?

「300元一次。」

你說這樣的「免費無限次搬遷」,究竟是什麼字虱!

折騰一番,職員好心建議解決辦法——當然是,續約。仲要幫襯埋貴公司的固網電話服務。

姑且細問,原來限制奇多:選用優惠組合,就要賠上舊居餘下的幾個月合約;不想浪費舊約?就要交貴月費兼另付安裝費……總之就是不能使用一個正常人會想到的最直接解決方法:搬線,用到約滿。一味以複雜的語言,混淆不合理的規限。

經我精明計算,這兒蝕「一個月通知」,那兒要加搬遷費,再加上這間P字頭公司,本來已經不是平過人,結算下來,跟撻掉未完的幾個月合約,一樣蝕千元,感覺直如任人宰割!小小的消費者,唉。

反正虧本定了,立即轉會。決不容同一劊子手宰我第二次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