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2月27日星期日

小事回顧

有時放工,看見一樣的貨車轉過一樣的街角,然後是相同的巴士,小巴,巴士……便笑說,生活就是在重複中尋找趣味,懶文雅。一年將盡,就來個2009小事回顧,拋磚引玉,不知你的又如何?

1.終於學會用Facebook。因為fb,才與小學同學重聚。科技之犀利,把失散十多年的一群人重新聯絡上。不過fb最厲害的還是,讓人自動熱中在網上用真名真相真資料。

2.這是嫁娶的年頭。三十在望,同一群人,從前只是有無拖拍之別,三兩年間換成已婚的、訂婚的、拍拖的、單身的。看見友儕日漸隆起的肚皮,才驚嘆人人都在突變,還不太接受自己已屆「湊仔的」年紀。今年學到最有用的一課,就是,當被追問婚期,「快啦」,應該是最可能讓對方滿足地結束話題的答案。

3.一家人搬得各散東西,反而學懂把心裏的珍惜和關心,做出來。真是最壞的時候,也是最好的時候。

4.實不相瞞,我曾幻想今年可以做小小小業主了。卻見樓價在金融海嘯中跌了即起,起了再飈,怕了怕了。只是對於在上位者,對民生之不解,一聲長嘆。

5.沒有買樓,男人改為買音響。這年我親眼目睹一個人中毒的過程。「買埋呢樣,都沒什麼要添/換了。」語氣誠懇,我曾經信了幾次,以後的十次八次就醒目了。我大概想像到我的未來,起碼有十隻大喇叭包圍客廳。都幾型,不想價錢的話。

6.年近歲末,做了病人,如今每天吃藥,算是生活上的最明顯改變。其實小病真是福,因為每一句問候,都很暖很暖。

7.不能不說,就是多了這個框框。新手上路,多謝每一位讀者,特別各位回應的朋友,讓我起碼知道,真係有人睇。

2009年12月20日星期日

忙字大晒

忽然成為長期病人,尚幸只是小毛病,上次看醫生診不出的病,終於斷出所以然。

還是我媽精明,看我兩眼聊幾句,就猜出是甲狀腺出問題,叫我驗血,bingo!鮮活說明人生經驗確會勝過讀書多,哪怕是醫生。如果有天你發現自己忽然消瘦,忽然怕熱,心跳加速,不妨留意一下脖子有否腫起,問問醫生是否甲狀腺問題。尤其女子。

同事提醒/恫嚇我說,一旦病至眼凸,恐怕無法還原。「咁咪毁容!」其實最最嚴重應該是失明。幸而趕及病向淺中醫,應該不會那麼壞吧。最煩人是心跳怦怦。看一場戲,還未到緊張處,忽爾群鹿亂撞,像有什麼從心口跳出來。行樓梯,走一層已感覺到胸腔裏面的縮放縮放,氣來氣喘。從沒如此敏感自己的「心聲」。

面對一些「大路」病徵,醫生面見三數分鐘,未能即時正確斷症,我是理解的,相信大部分市民亦然。只是,若說醫護工作繁重,病人眾多,所以應該體諒他們趕收工的應診態度,不友善的說話語氣,厭煩的嘴臉,則大不以為然。正如教師教務繁重,教改呀評核呀活動呀一大籮,我們會體諒教師沒太多時間關懷學生,卻不會說請體諒教師因為忙而呼喝學生,馬虎教學。

忽有所感,只因日前讀過某醫護如此呼籲,腦海閃起庸醫的傲慢言說,「應予體諒」?不敢苟同。

類同的辯白並非孤例。早陣子,我們其中一位專欄作者寫購物經驗,談及暑期工的待客態度差。後來有同行少年回信自辯:你知道我們的工作有多忙碌嗎?

只一個忙字,就把無禮舉措說得理直氣壯。每念及此,於心戚戚。

2009年12月15日星期二

百厭狗B



媽媽收養的那隻幼犬樂樂,每見家人出門,總是依依不捨。媽遂為牠物色一個小玩伴——更幼更小的妹妹(粵音第一聲)。兩狗共處,以為互相作伴,卻原來十足小兄妹,建立情誼前先爭鬥一番。比如說,大的要吃小的糧,小的要搶大的吃;明明是一樣的水,只因大狗生病而分開碟子,兩個卻總要喝對方那碟。

一次,大的咬着布咿唷使勁搖擺嬉戲,小的看見了,有樣學樣,又咬那布咿唷使勁搖擺——要知道樂樂是大種貴婦,牠的頭有我的大;玩具版的妹妹從頭至腳卻只手掌大小,那公仔其實跟牠身形相若。家裏許多小公仔牠不玩,就是學樂樂玩那大大的公仔。

計劃多養一狗時,常擔心大的會吃醋欺凌弱小,想了大串過渡措施。豈料事實竟是細蝦大。妹妹百厭無比,加上剛出牙「牙痕」,常常追着樂樂咬腳跟。可憐樂樂遇襲,立即驚慌甩腿逃跑,妹妹緊追,沙發變成樂樂的避難所,因為妹妹不夠高跳上去。安全後,大的仰着頭守着我們,待哄的樣子。小的站直狂抓欲爬,不成,就嬌聲地「呀呀——」扭計,真要切記別見牠可愛就心軟。

妹妹也許是攀山隊的,見乜爬乜。閒坐地上,牠就助跑跳上我大腿,繼而爬上手臂抓住心口意圖爬上我塊面!也許牠想跨過我頭殼。攀人不成,牠卻成功爬入大狗牀鋪,翻來滾去不亦樂乎,樂樂盯住,大概在想如何保衛家園,結果反被嚇退。妹妹玩夠了,想要爬下來,頭向下,前腿一伸,就翻了個筋斗落地,牠的屁股太重了。這百厭妹像頑童不識痛,無論多高摔下,依然蹦蹦跳。

最慘是牠被鬧完打完還是蹦蹦跳。別的狗兒被罵會低頭不開心,暫停跑跳;那妹妹,我真是出力掌牠嘴,卻還是搖着那圓圓的屁股通屋走。



2009年12月10日星期四

吸引人的秘訣

報載浸大傳理學院將於2012年改革招生方法。母校消息,自然特別留意。新方法,一句概括,就是「學似中大咁」,學院統一收生,升班後才分流至轄下專業,例如廣告公關、電視電影、廣播新聞、中文新聞等等等。

當年在新聞系,開學閒聊,不離點解選此科,也不免拿中大新傳學院一比。「想先試後選主修,中大好;志向已定,浸大好,專一點,而且不用擔心明年選科入不到。」節錄一句片面比較,卻料此成絕唱。他日比併,大概只說因為我的分數如何。

說起分數,想起大學某年,港大開辦新聞系學士班。招生期間,課上談起,同學感嘆說,唉,港大又開新聞系,可能會搶走好多學生,拉低我們(收生成績/排名/江湖地位)。這是合理猜想,港大喎,老牌名校,只說校名已夠吸引。當年浸會搞旺傳理,中大後來才加入,如今中大新傳有聲有色名人輩出,大概不久港大新聞亦然。自以為「大婆」的心理作祟,自然憂心起來。

十分記得那是Dr Yan甄美玲的課。話才說完,她即用那像媽媽話阿仔的語調答道:「你理得人哋吖!」她說,我們這班學生,才是浸大新聞系的真正出品。別人看的,是出品,是我們表現如何。「你們是好的,其他大學再開新聞系,你依然是吸引的。」要做的,是做好自己,擔心埋啲無謂嘢!

簡單道理,往往最是一語中的。 也適用於人生大小事情。男女情事亦得。

甚至是,比如說,把「其他大學」隨便換上一個地方名,把「新聞系」換成「金融中心」呀、「迪士尼」呀之類,一樣得。

做好自己,你依然是吸引的,擔心埋啲無謂嘢!

2009年12月3日星期四

因為私隱?

驗毒計劃又是一個各執一詞的議題。每次耳聞目睹,責云「驗毒是侵犯私隱」(請留意,不是「目前計劃會侵犯私隱」),總覺礙耳。彷佛說,我有否吸毒,私隱也,你無權知!早前有統計,逾半學生認為校園驗毒侵犯私隱。不過搬出「保護私隱」此等文明價值,好像沒有反駁的理由。忍不住,找來私隱條例一讀。

根據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,資料使用者需要依從六項保障資料的原則:合法公平地收集;資料準確,合理保存時間;只用於指定用途;適當保安措施;資料類別及用途公開透明;當事人可查閱。然則,校園驗毒——互相同意,非呃非搶;檢驗精準,若干日子(比如畢業後)銷毀紀錄;只用來檢驗毒品殘屑;並謹慎保密;容許學生翻查——做妥了,就不會侵私隱吧。

可是,即使校方局方聲稱做足六點,怎保證結果準確?市民何以知道他們銷毀紀錄沒有?怎確保他們沒拿學生尿液做其他用途?天曉得他們小心保護資料?如此,搞不好則損隱私。就像一道菜,煮不好會難食——但它不是天生難食。吳斌給孫明揚的公開信,也是提點當局具體操作要考量那六大原則,倒沒斷言驗毒本身就是侵犯私隱。

讀下去,還有豁免條款。如果事關「健康」,資料可作他用;如果事關「罪案的防止或偵查」,則有免責辯護。我們都知道,吸毒違法,會殘害身體,甚至致命。我只是小小編輯,不會法律什麼的,只是從字面理解和猜想,如果「為了防止罪案」不在此限,那麼計劃偶一閃失,還算不算侵犯私隱?

我不同意「吸毒的人講什麼私隱」。一息尚存,各有隱私,就是殺人犯也有,但殺人不是私隱。為年輕道友保密身分,是好,原因是較容易重新做人,斷估不是因為吸毒是私隱。實在很怕「自由」「私隱」之類偉大詞語,被我們這代人愈用愈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