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4月26日星期日

屯門公園之歌

家住屯門,對,就在那個以噪音馳名的屯門公園側。計地圖位置的話,大概方圓最近的兩三座就是了。不幸地,家中窗口,正正對著公園方向。

不過更不幸地,是我耳朵不靈?竟不曾從那扇對正公園的大窗聞得半句操曲妙韻。

當然,我聽不到不代表無人聽到。只是常常好奇,向康文署投訴的街坊究竟住在哪兒?不是深夜不是清晨,究竟困擾的聲浪大到哪個水平就會被算成噪音?那該比左鄰右里鑽牆鬧仔打麻將嘈吵多少?

據報投訴人包括隔條輕鐵軌加幾線大馬路的大廈居民,才驚悉那樣的距離,樓下車來車往原來還不比遙遠曲藝吵耳!反而我每次穿過公園,或外出或回家,還未走出公園範圍,歌聲已經漸漸消失於空氣中。

* * *

兩星期前,報上又讀到他們的新聞:「唱歌被逐,百人與警對峙六小時」。那天,我也路過現場,見過群情洶湧的怒容。不過,在平常無事的日子,不是這樣的。

就像執筆這天,每三五步一幅警告橫額的自娛區裏,盛裝阿姨拿著咪引吭高唱我不懂的老調,半禿叔伯起勢搖沙槌、拍搖鼓、敲木魚,中年男女整齊起舞,大叔在後方指導新手,婦人投入扭擺圓胖腰肢,身軀不再年輕,皺臉卻都掛山區孩子的燦爛笑容——這是看見他們載歌載舞時,腦海立即浮出的關聯影像。是日只見一檔,觀者百人,包括小草坡上的壯健六漢,頸掛職員證,手持對講機。

不是要替這幫自娛歌者說話,也不是說他們衝突有理,互諒協調準是百搭老道理;只想說,我喜歡這樣健康愉悅的公園。香港地,有人投訴就有人掃蕩,但如果想表達支持,用不上投訴這一招,又可以怎樣?

那日在屯門通利遇見大叔兩人在試電子琴,音樂響起,我認得,正是屯門公園之歌。身為鄰近居民,我寧願公園聚眾歌舞,總好過冷清無人,聚賭自然不消說。

2009年4月19日星期日

呢班男仔唱得幾好喎

還記得《麥兜故事》那首《一二三四五六七多勞多得》嗎?

主唱的姬聲雅士,該算是本港A Cappella無伴奏合唱團的佼佼者。A Cappella是意大利文,中世紀時原指教堂風格,因為當年的教堂音樂都是清唱,十九世紀後泛指無伴奏合唱,如以人聲扮樂器。我就是因為「姬聲雅士」四個字,買了票,入到場,才發現——

原來,這晚是「姬聲雅士×青協香港旋律」!老實說,聽到是crossover,登時一怯,因為姬聲雅士給香港旋律的介紹是這樣的:「他們很年輕!」「是由我們其中一名成員訓練出來!」言則師父提攜小徒弟表演乎?雖說青出於藍自古有,但我當然擔心是否買豬肉搭豬頭骨。

事實卻讓我喜出望外。

其中尤以男子組極盡視聽之娛。五六個男兒,化身人聲樂隊合唱Barbie Girl,主音披上芭比假髮,在群男簇擁下扭腰哼唱ha ha ha yeah;和唱隊友也相當入戲,當正他是美女。唱《忍者亂太郎》時——如果你看的是《忍者小靈精》,足見年齡差距——這班貌似未出茅廬的小伙子,掛條領巾扮忍者,又唱又跳,引得台下大呼小叫。

那首陳奕迅medley最是精彩。一串在K房內足讓聽眾鼓掌吶喊的勁歌如《衝口而出》、《愛是懷疑》,幾個隊員,輪流主音,個個靚聲。雙手扮打鼓,空氣中掃電結他,只五六條舌頭,彷彿整隊band,音效豐富,教人拍爛手掌。

A Cappella如今雅俗共賞,由古典歌劇至流行曲、爵士樂,包羅萬有,在歐美校園相當流行。去年古巨基也唱了一首無伴奏的《年年有今日》,可惜未算大熱。想聽聽香港旋律一班新秀的嫋嫋歌聲,在YouTube搜尋「呢班男仔唱得幾好喎」,你就知道我有沒有言過其實。

2009年4月12日星期日

對現代中文的一點小意見

這個標題,純粹沾張愛玲的光一用。其實不是什麼新見解,只是校園時代老師不斷重複的幾句教誨;可是,每次翻閱報刊,總覺這些老問題,不知是習以為常,還是大勢所趨?不吐不快,摘錄如下。

新高中學制與過往不同,很難單從書價作出比較。比較就比較吧,為什麼要「作出」比較呢?類似例子,報張雜誌每天都有:作出決定,作出回應;還有「進行」討論,進行磋商……刪去那個「作出」和「進行」,往往已是完整句子。若覺得欠點什麼,轉個不那麼虛的動詞,例如:當地政府向民眾作出地震預警,改用「發出」;政府應盡快作出監管,寫成「立法監管」,不是更好嗎?

歐美政府把避稅問題拿到G20 去討論。有些「去」字,恍如to的化身,相約去看電影,避免去提起傷心事,去來去去,其實可去。某歌手現在學懂投入去唱,若嫌棄「去」後只剩單字,節奏不順,加個「演」字,投入演唱,何須千篇一律搬個「去」字攝位?

還有性氾濫,可能性、可信性、爭議性……都是西化中文。可代替的寫法有很多:「可能性高」不就是「很可能」嗎?「可信性低」不就是「不太可信」嗎?「很具爭議性」不就是「備受爭議」嗎?

談起中文西化,恐怕嘮叨的我多寫十篇也說不完。最簡單的:不要作出,不要進行,不要去,不要性……記住這幾個法則,一想下筆,停停諗諗,中文詞彙活潑豐富,總有一個更合心意。誠意推介余光中的《中文的常態與變態》,文章發表逾廿年,深入淺出,條理分明。如今網上一按即有,今天重讀,仍覺受用非常,我彷彿看見什麼叫歷久常新。

2009年4月5日星期日

開場白

如果你心水清的話,也許你會發現,我的名字跟版頂「編輯」兩字後面的名字是一樣的。

是的,就是了。

從沒想過分得半個方塊跟每天合作的專欄作家們做半個鄰居,所以很老套也很真心的,一定要多謝總編輯給予機會,可別誤會我私佔發表園地呢。老實說,我每天篩選「自由談」,評讀者投稿好的不好的多,到自己下筆自是加倍戰兢。

話說回來,雖說沒想過,又不是完全沒有夢想過——

今年新年,多得Facebook,闊別多年的小學同學重新聯絡上。那夜火鍋,主事人掏出陳年紀念冊一本,座上立即嘩聲四起。任今天如何成功成熟男俊女俏,昔時的歪斜筆跡幼稚想法,還是大大個全名的給攤出來嘲笑一番。那項「我的志願」,科學家、天文學家、太空人、模特兒、歌星……說得出而做不成的,應有盡有;除了一個,因為漁翁撒網,最後成功如願,做了醫生。

被人讀出落空了的志願,「我有這樣寫嗎」是大笑以外的最常見反應。我倒十分記得自己當年填了「作家」兩字,問題只是,填完這三十幾本紀念冊以後,每當想起曾經自稱要做作家,就覺臉紅。童年的種種,樂於分享的,總是自覺可愛有趣的;一旦讓人羞於啟齒,大概都是悔而難追的事了。不自量力是其一,不認真的為填而寫,又是其一。

讀到我寫的那頁,同窗認真的說:「你做編輯,(跟做作家)都算近啦!」「當然不!我不用寫的呢!」我急忙澄清。只是想不到事隔兩月,竟真有機會寫了。當然,跟那個曾讓我臉紅的所謂志願,仍然遙遠。只希望以後每篇拙文,也有讀者願意讀到最後的這一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