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貪新鮮,才剛踏進2011,還未收起聖誕樹,已急不及待添置農曆新年的家居裝飾品。
一心直闖旺角花墟的大型裝飾舖,不料中途遇上另一更有意思的街頭小攤,搶閘成為我家第一件賀年飾品——對,就是一幅用口寫的揮春字畫。
我說這是有意思,不是要消費別人的不幸,只是希望以行動支持一下書法先生的堅毅和努力。何況,那行書,真是很美呢。
他只有胳膊,沒有手臂。看他跪在地上,彎腰,挺住身子(連半截手臂讓他撐住地板也沒有),含粗筆,一撇一捺,一橫一直,先寫大字,後題小字。然後用腳撿起圖章,蓋上去,一共三個。
圍觀的人可不少。有些在旁議論,「真是可憐呀,大陸常常有人給斬手,丟出來行乞」;有些則拿電話、相機在拍。大抵路人都是善意的,但將心比己,還是不好大剌剌在當事人耳邊高談闊論猜想人家的不幸身世。賣藝的故事,希望不會給標榜為「有趣」短片瘋傳吧。
* * *
捧揮春,說了想說的讚美。心情有點輕快。我發覺欣賞的話,有時說的比聽的,更愉快。拐個彎,遇上賣獎券的小男孩。口痕問他,你們籌款了會用來做乜?
「……」男孩惘然。此時,他的朋友仔側過頭來,想了半秒,忽然叮一聲想通了,搶答:
「會……抽獎!」
哈,真可愛。
說起來,像他們這麼小的時候,我也曾經年年賣童軍獎券,也是在農曆新年前後呢。年月彷彿一霎,就來到現在。
2011年1月3日星期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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