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重操故業,教琴去,才落伍地發現,原來近年新興了一種職業——鋼琴陪練!街坊一點的說法就是,陪練琴姐姐。
練琴都要聘請專人陪伴,我不禁看傻了眼。不諳鋼琴的朋友一聽說有「陪練琴」,第一反應是:「咁咪日日都學琴?」真是問得好。雖然一般家長都不會請足七日陪練,一周一兩天居多吧;不過問題是,姐姐教你,就不叫陪練,但不教,坐做乜?
當然,那細微的分別我是明白的——老師主導課程進度,陪練負責及早糾正孩子練琴時的錯誤。不過問題又來了,難道老師不會糾正孩子的姿勢、指法、音準、節奏嗎?一星期糾正一次太疏落嗎?難道孩子會因為彈錯一個音幾天,之後就改正不來嗎?再者,每個老師的教法都總有些少出入,要是老師跟陪練的說法略有差異,孩子豈不無所適從?(如果孩子懂得集各家之大成,我肯定他完全毋須請人陪練了。)
自我發現錯誤是學習的重要一環,練習從來就是從錯誤混亂演化成正確流暢,錯誤是必經階段。假如小朋友做數學題,請一個「陪做數」指導一番,一列錯式、算錯少少,即時從旁糾正,也許孩子的功課從此甚少出錯了,但他的數學解題能力,會進步嗎?還是變得依賴,稍不肯定,便送一個求救眼神給「陪做數」哥哥姐姐?
家長聘請樂器老師,十有其九期望老師指導孩子在考官評判面前有好表現;然後有些又再聘請陪練員,十有其九九,期望陪練指導孩子在老師面前也有好表現。
推銷陪練的通常說,幼童宜有專人陪練。計我話,年幼稚兒,尤其應以鼓勵興趣第一。比如請孩子在練琴尾聲,演奏給爸媽聽(是演奏,不是驗貨),適切讚賞,其實效果都很好。要是揠苗助長,恐怕還未來得及練出什麼好成績,小幼苗已給硬生生揠枯。
2010年12月26日星期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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