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我長大到喜歡看娛樂版的日子,米高積遜已經是白色怪臉,醜聞不斷,毫無好感。直至去年,在電視看到他的陳年演唱會——歌迷滿場,音樂響起,MJ出場,呀吖呀吖,眾呼,然後,暈了!擠得那麼辛苦,才佔一格企位,可還未等到偶像開金口,就一個一個橫給抬出去!那種亢奮和擠擁,可想而知。然後的月球漫步喪屍舞,自不消說,連慢板的和平之歌也動人攝魄,才後知後覺,認識巨星晚了。
一代歌王逝去,全球惋惜。不過我想,歌舞尚有影音存留。只是,一個前呼後擁的寂寞人,故事猝然來到終章,趕不及改寫那計劃裏的章節,才最教人惋惜。
從光芒四射走到官司纏身臉容崩壞,本來計劃好要重踏最揮灑自如的舞台,一洗頹風,見報的終於不再是醜聞了——可這格親自設計好的定鏡,還是趕不及成事。約好告別,卻失約而別。不能像梅艷芳留下那幕經典的揮手,也聽不到久違的樂迷掌聲。一錘定音,翻身無期了。
不知怎的,我就是為此耿耿於懷。這個星期勤看MV、演唱會,死前二十年,死前十四年。心裏算。還有舊訪問,是他最後十年。電視重播倫敦演唱會記招,死前三個月。
就是綵排短片照片給公開,賣點也是「死前兩天」。正如法庭上富婆與老公豬的韻事,如何概括?死前四天的一通電話,死前兩天的投資。
人生向前走,一旦死了,遺痕舊事,日期就是倒帶看。愈近倒數的開首,就算是閒話尋常,也愈覺珍重。那或是走向死亡的原因,沒有那堆縱橫交錯的抉擇和巧合,就沒有如今的結局。又或者像MJ那五十場永不開場的演唱會,是死者生者的遺事與餘憾。
Live as if you were to die tomorrow. Learn as if you were to live forever. 每天也看成死前一天來生活,甘地名言,互勉之。
2009年7月6日星期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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