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2月27日星期日

乜都有得鬥

猶記得年前同文陳惜姿及黃明樂都寫過,上大學生、中學生的課,要讓昏昏欲睡的學生元神歸位,「搞比賽」是不二法門。

這道妙方,其實放諸小學生甚至幼稚園生皆宜。

我新收的鋼琴學生,不少是四五歲小人兒。有些讀譜挺醒目,可是太心急,衝鋒車的把歌仔彈完,手勢卻不大正確。

「不如你把手指學我這樣……」

「呀,不如我彈呢首畀你聽!」說就自顧自的掀琴書。剛才的一句話,恐怕從來沒有進入過他的世界。於是腦筋急轉圜,把話重新包裝——

「不如我們來個比賽,看誰能把手指提起高一點?」果然,小朋友即時聚精會神,慢下來,模仿我的動作,跟我比賽。明明只是重重複複的彈幾個音,也不嫌悶。比賽的魔力,amazing。

甚至到了第二個星期,他還記得那個手指練習,認真的說要跟我比比看。

小學生也一樣。小學生上音樂班,一旦課室熱鬧起來,最有效的「冷靜」方法——「鬥靜」。異曲同工的,還可以「鬥快坐直」、「鬥快企定」。合唱團裏的英文歌,有時頗多生字,如何讓四五十個小朋友留心學生字?「鬥讀得好聽」又是好方法,不一會就把艱澀的生字都學會了。

我其實很想知道,外國的孩子都是這樣的嗎?究竟是人的本性就愛競爭,還是香港的生活環境自幼培養了我們愛競爭?對老師來說,「搞比賽」是引起學習動機的不二法門,容易而有效。不過如果小朋友愛比賽是因為自幼老師都愛給他們搞比賽,那真是一個雞先還是蛋先的迷思,繼續下去,是好是壞?

2011年2月20日星期日

脆弱

曾寫過,媽媽收養了曾被虐待的大狗樂樂,後來又買了一隻小的妹妹,互相作伴。經過一年,大小兩狗,相處下來,又是一場微妙的變化——

 1. 小的變了管家婆。如果樂樂撒嬌哭了,妹妹就會喝止。如果樂樂小便歪了,弄髒地板,妹妹又會喝止。

 2. 小的學了大的,鍾情著衫。我以前常說哪有狗兒愛穿衣,都是主人喜好投射吧。如今信焉,樂樂一聽見「著衫」就彈起來,乖乖伸手穿衣扣鈕綁腰帶!穿好了即自動走到人前轉圈,等人讚「靚仔」。結果不多久,妹妹都學足牠,從不愛束縛變成了熱愛著衫。

 3.大的也學了小的,愛抱抱。小狗都愛抱;大狗體大重磅,通常都不愛抱。樂樂以前甚至懼怕抱抱,也許是童年陰影,連抱在膝上也不要。可是多見了妹妹撒嬌要抱,牠如今竟常常纏住要抱在肩上!這麼大隻卻愛抱,算不算是違反自然?

 4. 大的總是讓小的。妹妹要吃要喝要玩,樂樂總是讓牠吃足玩夠了才上前,從不搶。可是,一旦小的走開了,大的總愛挑妹妹的玩具來玩,自己的偏不要。其實牠們暗地還是會爭寵。

 5. 可是,牠們是真老友的,每晚睡前總要親嘴一番!樂樂每次總先試探一下,妹妹不拒絕,才親下去(貫徹了妹妹強勢的形象),弄得兩個都滿頭滿臉口水。也止於滿臉口水。然後就滿足的上睡覺去。

長於同一屋簷下,一較之下,大狗樂樂的性情明顯較怯弱,總給那小的「食住」。有時甚至有點神經質。聽見門外有什麼大小異響,就惶惶吠叫。家裏人忙吃飯,沒理牠一會,就伏在桌下暗自垂淚。外出久了,牠又會哭濕一雙小眼睛。我總覺得,那是牠幼時給虐待的後遺,就是如今明明寵愛有加,那弱小心靈還是格外易碎。

每念及此,就想咆哮那些亂買寵物的施虐者。

2011年2月13日星期日

小男孩的故事

許多年前,有一個小男孩,他媽媽從街坊口中,找上了我,來上課學鋼琴。

那年他小一,學琴時卻從來不曾周身郁,坐得定定,練習用心,說過的東西都記牢了,不多久進度已明顯快人一截。所以我對他要求也較高,別人做到80分已過關,我要他做到90分。事實上,他往往一星期後已能練出95分。

小男孩有點baby fat,人仔細細已一副「老實相」,就是卡通片中容易給欺負那類型。可他一坐到琴前,十指之下就是自信,收放自如。那種自信和肯定,有些考了個8級的,也彈不出來。我和我家都有習琴的妹妹,一早已暗封這小男孩是「最有前途新人王」。

有一年,男孩參加了校際音樂節,音樂老師集合了幾個同場比賽的同學仔,小息切磋。老師也讚他,鼓勵同學仿效其示範。可愛在他絲毫沒有得意洋洋,反而把功勞歸我,不以為意的,「Miss教我咋嘛」,然後跟同學交換Miss教誨。聽他這麼說,真是甜入心,老師讚的是他,他想起的卻是我——那其實應該是他的三分天分七分努力吧。

後來無暇兼職,忍痛告別了學生們。偶然還會想起他們,今年也許已經7級、8級了吧?小男孩都升中了,像他自幼天才橫溢,會不會已彈出了一番成就?

執筆這天,竟又碰巧聽見了小男孩的消息——

「最衰是他姨姨,那年他還小,竟取笑他男仔學乜彈琴,好怪,成個女仔咁!……那次之後,他就不願再彈琴。沒有再學了。」他媽媽說。

一個小朋友的才華,就是這樣給一個無知的成人,一句無情的說話,摧了!那姨姨大概沒想過,胡扯一句,可能會影響孩子未來一生。想起那是小男孩當年最揮灑自信的地方,如此傷害,雖已事隔數年,但我今天聽見,心還是痛了。

2011年2月6日星期日

馬路上的海鮮

紅van海鮮價,聽聞過,但我對價錢不太敏感,數字左耳入右耳出,所以向來感受不深,「係咁啦」,是升斗市民的常用生活調適技能,動氣不了太多。

近月經過了聖誕、除夕、農曆新年,我真是切膚之痛了——為何光天化日之下,會有一種公共交通工具可以合情合理合法地肆意開價加價?

最經典算是剛過去的大除夕夜,十二時許我在路上遇見平日搭開的紅van,平日16至18元,那夜是20元。吃了個消夜,來到車站,變了30元!我已經嘀咕怎麼才一小時就再起價五成。算吧,排隊吧。輪到我了,35蚊!前後只是相隔三四個字!足足是平日的200%!完全肉隨砧板上。早知如此,跟朋友合伙搭的士好過了。

就是閒日,同一時間同一路線,紅van司機收費差幾蚊也屢見不鮮了。聽過的一個例子更搞笑,朋友在A站上車,問司機往E站幾錢? 「9元。」然後是B站。C站。D站乘客上車,也問司機往 E站幾錢?「10元。」

同是公共交通工具,八折的士減價促銷是犯法,紅van亂加價客則合法合理,自由萬歲。(如果你答我八折的士影響業界競爭所以要規管,那麼為何大型超市減價壟斷逼死小超市、小士多又可以呢?)巴士綠van加價也要申請審批,為何紅van車費可以完全脫離規矩,自成一國?

自由彈性無疑有助填補公共交通上的一些缺口,不過像現時般一到大時大節、打風落雨,就動輒加價一倍,算不算濫用了自由,損害了公眾利益?說到底還是民生攸關的公共交通,這樣的放任加價,若跟民生對秤,重得過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