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7月6日星期二

「我只是做金魚」

我不夠「進步」,所以常為時人言行,不安。

如果曾經滄海的少女,離開火坑,對過去看得開,其實沒理由說這樣的態度不正確。但我翻着報紙,周澄自白: 「我只是做金魚(夜店賣笑不賣身也),做了三個月,好似暑期工一樣,我當作是一種社會經驗……」言詞流露理直氣壯,我就覺得,很不安。

不想說這樣的觀點教壞細路,恐怕今日這四粒字一說出來,就給打成低水平,不文明,大家長——無疑有些家長過分敏感,朱古力廣告蹙眉弄眼都投訴,但來到價值觀議題,太多的不置可否,恰當嗎?

以前社會歧視妓女,所以提倡尊重性工作者。對的,總不成見娼就罵。然後我們進步到連淫業都不好批評,因為要尊重性工作都是靠自己幹活。然後我們說,攤出事實,讓年輕人自己分析是非。聽上來很對,但當連批評為娼的見解提出來都給打成輕忽人權,結果呢?少女分析出她的是非,我只是做金魚畀人摸啫,或者我援交只係一份工啫。

賭波亦然。政府會宣傳賭博禍害,講咗你知,你自己節制吧。結果,學生分析出他的是非,網上賭博增五倍。又如人人都知毒禍害人,可今天連band 1 學生都濫藥!成因不細數,毋庸置疑是,青少年是非觀念脆弱了,是與非,模糊的沒有界線,才會笨得毒都吸。

以前,長輩教落,就算委曲在人,也要以正確態度指正。今天一旦拿着貼住普世價值的幌子,就指着長者的臉,咒罵「快點去死」,還可自命清高!有時懷疑,明辨是非忽爾變得困難,是否近年通識通壞個頭,以為吹水吹得口沫橫飛就叫獨立思考,另闢新論就叫多角度分析?我只覺得,欠扎實知識與基本道德的扭橫折曲,不是通識,是通通不識。

對跌倒過的人,大可勉勵說當汲取教訓;但對於白紙一張的,是與非,是不是該先有清晰定見,而後對人體諒? 「求也退,故進之;由也兼人,故退之」,孔子對不同學生,也說不同教訓。不同的年代,也需要不同的聲音,在是非愈來愈無所謂的年代,是時候換個聲音嗎?下下冠人「站在道德高地」之罪,難道一個社會無人談道說德會更美好嗎?

1 則留言:

  1. 做金魚就不用陪酒陪笑任人摸嗎?不覺得有傷自尊心嗎?
    一個剛出校門的女孩, 怎能忍受在這情況下連續幹三個月呢? 除非她覺得任人摸是很舒服. 現在她對這段經歷似乎沒有承認會為她和她的父母帶來重大傷害. 這是怎樣的價值觀?
    有些舞女有其可同情的一面, 但舞女絕不是讓父母安心自豪的工作, 也不能因為同情一部分舞女就把這類工作當成是普通工作般看待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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