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5月11日星期一

名與實

香港電影金像獎雖已落幕好一陣子,可是有個問號還是懸在心中。那就是:張家輝真是最佳「男主角」?

那天從戲院出來,我與戲伴都說,張家輝演得很好啊,把男主角比下去——我不是專業戲迷,只是觀後直覺認為張影帝演的綁匪是主要配角;正如《門徒》裏的劉德華,也是給歸類為配角,拿了獎。直至今屆金像獎鬧哄哄,才發現,《証人》也是雙男主角嗎?我一直以為,要像《暗戰》、《無間道》雙線說故事的才算。

後來知道,頒他影帝的,還有香港電影評論學會。猜想,或許有些客觀判辨準則我不懂吧?遂查看金像獎評選細則:「若有演員在同一部電影中,同時獲提名主角及配角,則按得票較高的項目為其提名獎項。」即是說,其實沒有客觀準則。只知道提名半瞎綁匪是主角的比配角的多。

幸有亞洲電影大獎,張家輝入圍最佳男配角,起碼不是只我一個認為綁匪這個角色是配角,總算挽回我一點點自信。


暫未為此小疑團翻看電影。反正寫得出那樣的細則,大概牡丹綠葉難分之事,本來平常。獎項名目,於外人如我,尚且不要緊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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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數要緊的名目問題,則不能不氣!

不是債券的「迷你債券」,不特價的「超市特價日」,滿城怨怒自甭說;還有人人獲選的「特選客戶」,人人得獎的「中獎優惠」,各種各樣另掛羊頭的推銷手法,一樣可厭。

日前,置身雷曼事外的恒生銀行寄來鼓勵無端借錢的宣傳信乙封,大字標榜「零利息」,卻原來有項「每日手續費」。我真不明白一筆貸款批下來後,會有什麼手續需要每天辦理一次?

還好,不是由豬傳播的「豬流感」終於正名「甲型H1N1流感」。也許,不是商人改的名,正義才較容易得到伸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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